关于2022年10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2-10-26 浏览次数: 172 来源: 本网站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2366340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古交市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太原市古交市马兰镇七佛沟村北410m。 | 古交市城乡管理局 | 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调度综合楼、门卫、备件材料库、汽车磅房、洗车房、生产用汽车库、餐饮垃圾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空气源热泵供热站、道路硬化、场地绿化及餐饮垃圾处理设备等。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要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措施。项目设置2个密闭的接料仓,并在卸料口两侧设软帘,防止垃圾气味四溢,仓顶盖上设集气管用于抽除废气;2台机器分拣平台设三面封闭并在顶部设集气罩。接料仓、机器分拣平台、一次生化处理机、二次生化处理机恶臭气体统一收集由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污水池盖密闭,设集气管负压抽气,恶臭气体统一收集由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垃圾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恶臭气体统一收集由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经干式脱硫、气水分离器脱水、燃烧后的废气达《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相关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废气中的NH3、H2S、臭气浓度需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企业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一次生化处理机、二次生化处理机废水最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采用气浮+HECR+A/O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通过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古交市钢源水务有限公司。厂区西南部较低处设1座1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收集的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不得外排。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要求,重点做好餐饮垃圾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化粪池、废污水管沟、废渣堆放区、粗油脂油罐围堰区、设备检修区、初期雨水池、车辆清洗车间、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市政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全部采取建筑隔声;高噪设备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产生气流噪声的设备,应在气体进出口部位安装适当的消声器;水泵要采用柔性接头等软性连接;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处理产生的粗油脂送至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渣外售有机肥厂;分拣杂物、脱水后的污泥送古交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要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和其他固废应分类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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