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寿阳润科达尹灵芝二期140MW风电项目 | 寿阳县尹灵芝镇、松塔镇、景尚乡 | 寿阳县润科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寿阳县润科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寿阳润科达尹灵芝二期140MW风电项目位于寿阳县尹灵芝镇、松塔镇、景尚乡。主要建设内容为风电场风场规划总面积约169.66k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0座风电机组(20台4500kW,10台5000kW)及箱变基础构筑与安装、220kV升压站内附属建(构)筑物、检修道路建设、场内集电线路架设。年上网电量为37979.80万kWh。项目总投资8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风电机组基础和塔架建设、施工检修道路、集电线路架设、升压站等,均造成地表植被破坏,会减少该区土地生物量。主要保护措施:要对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区、施工场地防治区、集电线路区、检修道路区、升压站5个防治区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禁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和风蚀、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加强对现有森林、草地保护等措施 ,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的影响。运营期要加强防洪工程的管理,保障行洪安全。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现场设置围挡、加强物料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洒水湿法施工、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和柴油发电机组,并加强保养。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各有、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和施工临建区洒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旱厕,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0.5m3/h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会用于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坐垫、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时间措施;运营期风机噪声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选型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清运,施工期剥离表土区别存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运营期产生的废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