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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碧水、净土保卫战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2年度工作谋划会
发表时间:2022-01-24     阅读次数:     字体:【

编辑时间:2022-01-24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1月2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全省碧水、净土保卫战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2年度工作谋划会。会议强调,在梳理总结、吸收借鉴2021年工作经验的同时,要正视短板,聚集问题,清晰的认识到我省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水生态十分脆弱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土壤地下水环境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然任重道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目标,咬紧时间节点,全力攻坚,坚决补齐影响水土环境质量改善的顽疾。


会议要求,2022年要继续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水生态环境保护要在“统”上出实招。强化水污染治理,补齐夯实治污短板。继续推动部分市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等治污工程建设;继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面推进县级城市(县改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快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完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推动废水零排放试点。推动水生态治理,加快生态保护步伐。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人工潜流湿地建设;积极推动沟、渠、支流等入干流入河口处堤外人工湿地建设;开展环湖库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快推动太原市九河生态复流、浍河生态复流、杨兴河生态廊道建设。深化水环境管理,强化机制能力保障。精准实施日预警、周研判、月通报制度,坚决杜绝国考断面水质出现大幅波动;实施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工业企业风险管控;加快2021年秋汛受损的水质自动站修缮与重建,全面完成新增水质自动站建设任务。

二是土壤污染防治要在“管”上做文章。“管”好源头。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等义务,防范新增,做好整改;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源头防治行动。“管”好建设用地。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确保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切实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管”好农用地。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分析,针对性切断主要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从源头上防控农用地污染,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精准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切实保障老百姓“吃的放心”;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严格管控农田灌溉退水直排入河。

三是地下水环境保护要在“查”上下功夫。组织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查清污染现状。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严格落实每个工作阶段的关键要求,切实做好质量控制。开展超标点位污染溯源分析,查明污染成因。对国考超标点位组织溯源分析,对于非地质原因导致考核点位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针对性制定水质达标或改善方案,实施精准管控;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整治措施,确保老百姓“水缸子”安全。

四是农村环境整治要在“治”上见成效。以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重点河流沿岸村庄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符合山西农村实际的治理模式;县城周边村庄污水要建设管网送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村庄集聚的要实施连片整治,规模较小村庄建议采用管网收集、定点储存、罐车转运至就近污水厂处理的模式;按照《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方案》要求,以县为单元,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关注农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超标问题,重点对汾河流域以及沿黄各县沿河3公里范围内村庄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治理,促进重点河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民主体、市场运作和社会协同作用,协调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开行等部门,协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决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要加强项目谋划。系统谋划治理工程,下大力气推进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严格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按项目法足额支持重点项目,集中财力攻坚解决群众申报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推动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三要加强考核问责。坚持考核与问责两手抓、两手硬,对各地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调度、通报、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目标和任务的市县实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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